呼和浩特对锅炉和供暖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3/12/11

  日前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对市区内的生产锅炉和供暖企业开展了冬季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减少烟尘和SO2排放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城区冬季采暖期环境空气质量,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联合市辖四区环保局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内的生产锅炉和供暖企业进行了检查。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生产锅炉和供暖企业的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司炉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石灰石和烧碱等脱硫剂使用情况以及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建立情况。

  检查中,环境执法人员向供暖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暖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严禁“带病”运行和擅自停止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杜绝超标排放、偷排和冒黑烟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按恶意排污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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